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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月24日 星期五

商品沒有七天鑑賞期,你還敢買單嗎?

現代人脫離不了網路,每天花197分鐘用手機上網。

根據根據資策會FIND結合Mobile First最新調查數據發現,臺灣12歲(含)以上民眾,已有1,432萬人持有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。於是,各類APP搶食市場大餅,甚至連網購業者也開發相關軟體,讓低頭族想買就買,商品即宅配到府,其便利性十足。

另外,尼爾森2014年的調查,民眾之所以喜歡在網上購物可粗分為:網路購物很方便77%、網路商品的優惠比實體店面好63%;且高達87%的網路消費者有網購的意願!綜合上述兩項數字資訊,便可知道「虛擬消費」的普遍性。

消費者之所以放心購物主因多為耳熟能詳的字眼:「享有七天商品鑑賞期(猶豫期)」。原出自消保法第19條第1項:「郵購買賣之消費者,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� �受時,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。」規定之...... 原文詳見:商品沒有七天鑑賞期,你還敢買單嗎?

本文轉載自 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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