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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4月21日 星期二

醫用氣體依「藥品」列管!

藥丸、藥水、針劑等藥品的種類繁多,很少人知道醫用氣體也是藥品喔!為保障民眾的醫療安全,我國已於97年4月1日將供醫療用之氧氣、二氧化碳、及氧化亞氮(俗稱笑氣)三項氣體納入藥品管理,並已於99年4月1日全面列管,業者須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,始得製造或販售。 

目前國內醫用二氧化碳及氧化亞氮皆為處方藥,而醫用氧氣則依其瓶裝容量10公升以上或以下,分別列為處方藥或指示藥。其中為讓長期需要治療或急症處理的民眾便利取得,已於99年3月30日公告將(氣態)內容積10公升(含)以下瓶裝之醫用氧氣列為指示藥,民眾可向有藥事人員駐店管理之藥商或藥局購買,不需醫師處方箋。 

在臨床上,醫用氧氣廣泛用於呼吸衰竭、缺氧、或血氧不足的情況下 ,像心搏停止急救、休克、重大頭部外傷、一氧化碳中毒、肺部疾病等,都需要氧氣治療,但貯存高壓氣體有一定的危險性,為確保藥品安全及療效,...... 原文詳見:醫用氣體依「藥品」列管!

本文轉載自 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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