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預定 3 道年菜可享 9 折優惠」!農曆春節快到了,許多業者紛紛推出預購年菜的折扣促銷活動,民眾網購應節食品已成為趨勢。為了讓大家買得放心、吃 得安心,並保障民眾郵購買賣食品或餐飲服務的權益,衛生福利部已於 103 年 9 月 5 日發布「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 並自 104 年 1 月 1 日生效。
企業經營者以廣播、電視、電話、傳真、型錄、報紙、雜誌、網際網路、傳 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,使消費者未能直接檢視食品或餐飲服務,而與業者進行買 賣即為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。前述業者於契約中應主動揭露企業經營者資 訊、商品資訊、付款方式、商品交付地、日期及交付方式等相關資訊,並負廣告 真實之義務,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;如果消費� ��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, 可於收受商品7日內行使解約權。透過本契約之制定,期使食品郵購買賣市場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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