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藥物管理署(以下簡稱食藥署)提醒您,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疾病,共有A、B及C型三種,A型和B型是造成每年引起流感的主要病毒型,C型則引起輕微的上呼吸道感染,且一般不會造成流行。然而對於年長、年幼或是具慢性疾病的高危險族群,流感有併發重症疾病之可能性。
目前國內具有上市許可證之流感疫苗共有4家廠商9張許可證,依內含病毒株成分不同,分為三價流感疫苗及四價流感疫苗,兩者均屬不活化疫苗,分別介紹如下:
1. 三價疫苗:含3種病毒株(2種A型、1種B型)
2. 四價疫苗:含4種病毒株(2種A型、2種B型)
由於流感病毒為極易產生變異的 RNA病毒,每年流行的病毒株都會稍有不同。因此,過去施打的疫苗對變異病毒株不具免疫力,以致於保護效果減低;即使病毒未發生變異,保護力一般也不超過1年,因此建議每年均須施打1次。
為了確保疫苗品質,保障民眾安全,政府所提供之公費疫苗皆取得原製造國上市許可證,符合食藥署查驗登記規定,檢附相關安全、品質、療效等證明文件,取得許可證照,同時每批疫苗均檢驗合格。
依據歐盟EMA對於每年流感疫苗病毒株變更,採用上市後監測疫苗安全性。國產及輸入法規標準一致原則下,針對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69條第1項第5款所述新病毒株之相關臨床文獻資料,得以執行「國內上市後安全性研究」監測,提供安全性的監控及分析。
本文轉載自 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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