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/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主任鐘國軒
有一天,她在門診告訴我,她懷孕了。「我要藉此逼婚嗎?因為我不能沒有他;還是把它拿掉?反正他對我也不是真心的…」,王小姐的矛盾,化成兩行淚珠,從她娟秀的臉龐緩緩滑下。「請你告訴我,懷孕是不是不能吃精神科的藥?」
依照一般的常識,都知道懷孕不能亂吃藥。但17、18歲至40歲左右的生育年齡,也正好是女性精神疾病的好發年齡,尤其有些女性在懷孕前已因罹患精神疾病正服藥中,或懷孕、產後出現精神疾病需要藥物治療時,就不得不面臨這個棘手的問題。
當然,不開立藥物給懷孕婦女是最方便的建議,然而不服藥對胎兒及懷孕婦女是否最有利?許多研究顯示懷孕時若同時罹患憂鬱症、焦慮症、思覺失調症等精神疾病卻不治療,會增加許多生產時及新生兒併發症,如早產、出生體重不足、嬰兒發育遲緩等等,有時對胎兒 的傷害遠超過以安全的方式使用藥物。更有甚者,若懷孕婦女因嚴重精神症狀而出現自殺或傷害...... 原文詳見:我懷孕了,能不能吃精神科的藥?
本文轉載自 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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